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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平县人民检察院:聚焦“两纲”抓落实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
时间:2024-04-26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近年来,永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聚焦“两纲两规”,围绕永平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,立足检察职能,制定“两纲两规”实施方案,多措并举抓落实,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
立足检察职能,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

永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打击犯罪职能,对性侵、虐待儿 童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犯罪,从严追诉,形成高压态势,努力为妇女儿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
严格特殊制度,宽严相济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

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实行涉未成年人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 公益诉讼集中统一办理,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,贯彻落实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和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特殊制度,宽严相济开展分级处置工作。一是对涉嫌严重犯罪、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,保持司法震慑力。二是对主观恶性不大、犯罪情节较轻,初犯、偶犯未成年人坚持“少捕慎诉少监禁”,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。三是在办理案件和提前介入案件过程中,对触犯刑法但未达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,或发现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,向监护人发出《督促监护令》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。2022年至今,宣告送达《督促监护令》78份,并针对特殊涉罪未成年人,发出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19份。四是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严格落实案件分案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,在办案中积极开展社会调查,为推动办案和帮教提供重要参考,坚持法定代理人、合适成年人到场全覆盖,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,通过开展心理疏导、亲情会见、亲职教育,有效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
彰显司法温度,温暖守护被害妇女及未成年被害人

在办理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过程中,采用“一站式”机制办理,严格遵守“一次询问”原则,落实询问女性未成年被害人有女工作人员在场、对女性进行身体检查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。积极对被害人妇女及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救助,并探索多元化救助,通过司法救助、心理救助、社会救助等方式,解决被害人在经济、心理、学业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。2022年至今,共救助9人次,发放救助金3.9万元,帮助3名未成年被害人重返学校。

强化源头预防,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

永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县普法办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及 县妇联巾帼宣讲团、团县委青年宣讲团,选派16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及宣讲团成员,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、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等,切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。2022年至今,结合“两进三下”、“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”、“春秋季开学第一课”、“三下乡”等活动,通过“线上线下”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0余场次,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,受众学校师生、家长及妇女同胞2万余人。同时,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模式,推出的“女生主题班会课”、“金花姐姐微课堂”、“法治情景剧”等法治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。

参与综合治理,助推形成妇女儿童综合保护大格局

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制度机制,并以法律监督为抓手,促进社会综合治理。一是相互配合,完善机制,形成保护合力。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和相关部门建立了《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“一站式”工作机制暨适时介入侦查实施意见》、《永平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》、《永平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》、《永平县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》等机制制度,以部门共建共享推动资源融合。二是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线索,通过公益诉讼、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,促进社会治理。2022年以来,针对未成年人学生驾驶摩托车、酒吧、歌舞厅等场所未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为未成年人提供酒水服务、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、婚姻登记审核管理不规范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等问题,向相关部门发出《检察建议书》,均已整改落实。三是引入社会力量,开展临界预防帮教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。依托检察机关“两进三下”工作,借助永平“缘爱行动”志愿者力量,邀请村妇联主席、儿童主任等担任村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员,采用“未保员”+“志愿者”+“检察官”的帮教模式对问题少年进行帮教,同时,对我院作出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继续开展帮教,探索“相对不起诉”+“家庭教育指导”+“社会公益”模式,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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